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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

达州市召开法律进寺观教堂暨宗教场所冬春

来源:达州统战部     时间: 2017-01-13      点击:643次    分享到:

1月10日,我市“法律进寺观教堂”暨宗教场所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推进会在达州宾馆顺利召开。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洪继诚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协副主席蒲春天、市政府副秘书长谭政治出席会议,会议由副市长王景弘主持。

洪继诚对前期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肯定,对全市宗教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出了新要求。他指出,全市各级民宗干部、宗教团体和广大宗教教职人员,要自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决策部署上来,把力量凝聚到深入推进“法律进寺观教堂”教育宣传活动上来,切实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一是要在用法治推进宗教工作上持续用力。民宗部门是实施宗教法律法规的行政和责任主体,必须自觉维护法律权威,逐步实现宗教事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二是要在提供服务和教育引导上持续用力。各级民宗部门要把工作重心下移,把功夫下在平时,更加重视服务引导,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三是要在破解宗教领域难题上持续用力。要着眼于宗教界人士和信众的思想实际,着眼于当前宗教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法治化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他要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把“法律进寺观教堂”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专门制定工作方案,认真抓好落实。要创新活动载体,切实提高宗教界对开展“法律进寺观教堂”活动的认识,切实提高信教群众的法治意识。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宗教活动场所参与率、宗教教职人员参与率、和谐寺观教堂创建达标率、冬春火灾防控检查面四个指标必须达到100%。他强调,各地要认真领会省委编办、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关于加强市县两级民族宗教工作力量的通知》的精神实质,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将民宗部门的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等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要做到人数不能少、力量不能弱,不能将民宗部门简单地一合了之,要保持机构的独立性、队伍的稳定性、行政执法的合规性,为迎接好省上督查打好基础。

王景弘指出,全市上下要认清形势、形成共识,坚决贯彻落实省、市消防工作会议精神,要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第一责任人,不断细化责任、传导压力、落实举措,确保宗教场所和信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全市宗教界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强化底线思维,进一步增强对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履行消防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切实筑牢安全防线。他要求,要不断提升宗教工作法治水平,全力推进宗教规范化管理水平。统战部门要总揽民族宗教工作全局,建立健全“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推动“法律进寺观教堂”活动顺利进行;宣传部门要强化“民族宗教无小事”意识,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宣传力度;民宗部门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落实工作人员,保障工作经费,强化督促检查。按照分级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把“法律进寺观教堂”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宗教场所;各宗教团体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对各自教界加强业务指导,做好服务工作。

市民宗局党组书记、局长郑晓利宣读了《关于做好2016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通川区、渠县作了大会交流发言。

会前,市民宗局组织相关参会人员赴通川区朝阳寺参观学习了"法律进寺观教堂”和场所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市民宗局  杨培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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