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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社会阶层人士

宣汉县成功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综合评价试点工作

来源:达州统战部     时间: 2017-12-15      点击:1503次    分享到:

今年以来,省委统战部在全国率先提出并实施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首期选取眉山市彭山区、达州市宣汉县进行试点。宣汉县委统战部主动作为,积极应战,在省委统战部、市委统战部的跟踪指导下,把握特点,分类实施,以争创一流的目标和标准,按照确定对象采集信息核查测评综合评价工作流程,着力解决评价谁、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怎么用五大核心问题,于7月至9月开展了综合评价工作,圆满完成试点任务,为省委统战部全面推广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提供了样本、给出了经验、探索了路子

一、确定对象,解决“评价谁”的问题。考虑到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分布广、情况复杂、敏感性强的特点,确定了评价对象范围主要是县委统战部联系的已在人大、政协作政治安排的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将作政治安排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以及统战组织、团体等负责人中的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做到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四类人员全覆盖,充分体现综合评价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从重点联系的140余名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四类人员中选取了20名代表人士作为评价对象,并填写《信息登记表》,收集基本信息。

二、精准指标,解决“评什么”的问题。从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两个方面入手,对四类人员分别企业、从事行业、网络、业务成就为载体,分类确定评价指标,所有指标综合形成《指标体系》,尽可能全面、准确反映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政治素质、道德作风、业务能力和行业影响等方面的表现情况。针对每一类人员分别制定了6—8个评价指标,既包含思想政治态度、参政议政、个人遵纪守法、社会公益4个共性要求的内容,又包含有针对性提出的安全生产、企业信用、环境保护、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行业影响等方面的个性要求内容。每个指标设置ABCD四个等级的评价标准(个人遵纪守法指标项只设置AB两个等级),对应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三、明确主体,解决“谁来评”的问题。从人员和指标出发,拿着人找帽子,寻找到每一类人员、每一项指标相对应的具有管理职能职责的主管部门和行业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归口管理、归口评价。明确了统战部、公安局、法院、工商质监局、环保局、网信办等20个部门和单位为评价主体。

四、规范程序,解决“怎么评”的问题。制发《综合评价实施意见》并召开启动会,按照个人自评、部门测评和综合评价的程序开展评价。个人自评:由评价对象对自己涉及的指标进行实事求是的自我评价,填写《个人自评表》并在2天内上交统战部。部门测评:向各评价部门发放《关于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的函》,对本部门涉及的评价对象有关指标进行客观、公正、真实地测评,评价结果在3天内上交综合评价:县委统战部收集整理《部门评价表》和《个人自评表》,进行综合测算,给定ABCD四个总体评价等级,并填写《个人总评表》。综合测算时,坚持政治优先和守法优先原则,设定必须满足的前置条件,如:总体评价A必须各项指标都在B级(含)以上、 A级比例达到或超过75%且思想政治态度和个人遵纪守法两项指标必须为A级。

五、培养教育,解决“怎么用”的问题。综合评价结果作为评先选优或教育惩戒的依据。按照A级优先做安排或评选表彰、B级可以做安排或评选表彰、C级不宜做安排或评选表彰、D级不能做安排或评选表彰的标准,对评价对象采取相应措施。对评价对等级为A级的做到“5个优先:政治职务优先、政治活动优先、表彰奖励优先、优惠政策优先、领导联系优先;对综合评价结果较差的进行教育惩戒,积极引导其成为优秀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此次试点工作中,参与评价的20名代表人士A级为13人,占65%B级为7人,占35%。评价结束后,县委统战部专题报告的形式,向县委报告了“5个优先人选和教育惩戒对象。(宣汉县王彬宇、赵亚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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